居民自主选择四个缴费比例
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本市过去一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,可按5%、10%、20%和30%的比例逐年缴纳。具体出资比例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。
根据这一标准,度的缴费基数为11660元,按5%比例年缴费标准为583元;按10%比例年缴费标准为1166元;按20%比例年缴费标准为2332元;按30%比例年缴费标准为3498元。
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每年缴纳一次,或者在60周岁以前一次性缴纳(必须缴纳15年),或者在60周岁以前一次性缴纳15年。一次性付款或全额付款只能以10%或更多的比率进行。